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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 “申请考核制”方案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5    来源 :赵烨妮    阅读次数 :650

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生

申请考核制方案公告

为探索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和模式,以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为核心,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察,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博士生普通招考实行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

(一)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术研究能力:申请人要求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申请人科研成果原则上应发表有近年(2018年及以后)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备注:未达到以上科研条件,但学业基础优良且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的普通招考申请人,由报考导师提出申请,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2、英语: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成绩有效期201891-报名截止日):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原则上480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考试成绩90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6.0分及以上;

4)英语专业八级合格;

5)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备注:未达到以上英语水平条件,但科研业绩突出或学术潜力优秀的申请人,由报考学科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提出申请,须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英语水平要求可放宽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6分)。

3、须符合浙江大学医学院报考博士研究生的其他相关规定。

(二)报名

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材料递交,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20221015日至1125日,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研究生院《浙江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网上申请须将清单各项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上传初审无需递交纸质材料;通过初审的考生,须于复试时提交纸质版材料并提供原件供查验,材料清单: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在同一页上);

3、学业水平证明材料: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2)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提供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的扫描件、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扫描件(录取后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审核通过方可报到注册);

4、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原件的扫描件;

5、符合申请条件的英语水平成绩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6、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全文及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应含发表当年影响因子、文章类型等信息);录用状态提供录用函和论文校样稿(通讯作者签字)、专业机构(如高校图书馆)出具的杂志影响因子检索证明;

7、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附件2)扫描件;

8、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以内);

9、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可提供初稿);

10、其他材料: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报考学科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未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线上申请材料不全、复试时不提交纸质材料的,本次申请无效,已经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还;上述所有材料提交本学院后,将不再退回;根据情况,学院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二、材料审核和复试

初审通过公布时间为20231月,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复试安排于20234-5月,初审、复试具体安排参见医学院网站-招生招聘-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http://www.cmm.zju.edu.cn)。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小组设组长和副组长各1名,秘书1名。专家组组长由各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根据申请人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和政治思想表现、综合能力、专家推荐以及博士期间的科研工作计划等,对每一名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进入复试。

复试专家小组成员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成员中须有1名党支部书记或研究生德育导师。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综合素质、知识结构、创新意识、阅读理解、英语能力等。各专家将按照申请人综合情况独立评分。复试小组汇总评分,对每一名复试学生给予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学院将结合复试结果和招生名额,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批。

三、争议处理及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当申请人对书面材料的审核或面试过程中的公正性表示怀疑时,可以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复核。

四、其它说明

1、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请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申请或学习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单位;

2、本院博士生招生名额包含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博士招生,建议申请者先与拟申请的导师取得联系;

3、本办法由浙江大学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

五、联系方式

(一)咨询网址:

http://www.neuroscience.zju.edu.cn/(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

(二)咨询电话:

0571-87076127(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

六、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医学院2023年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信息汇总表.doc附件2:浙江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pdf附件3:在读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