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1. 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优”流程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团支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民主推荐,各团支部推优人数不限,但仍需按照支部内民主投票高低进行排序,并由团支书审查推优材料,每个团支部最终推荐名额为团支部总人数的10%。
2.各单位要加强对团支部开展“推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必须采用线下团员大会方式,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3)。
3.推荐对象应按照《推优表模板》(附件4)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并附1000字个人事迹一份,个人事迹格式宋体/小四/1.5行间距),由团支书汇总填写《浙江大学2021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将汇总表于3月29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yenizhao@zju.edu.cn, 文件命名格式为:【春夏推优】+团支部名称,纸质版材料(入党审核表,个人事迹各一份)于3月29日16:00前交至脑科学与脑医学学院综合办公室赵老师处。
附件2:《浙江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如有疑问,请联系:
赵老师 87076127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