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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医学院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博士生导师组计划

发布日期 :2016-10-05    来源 :系统管理员    阅读次数 :1592

浙江大学医学院神经科学研究中心

博士生导师组计划

 

  浙江大学神经科学研究中心实行了博士生中期和年度考核, 在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有一些不足,比如考核时间短,不足以全面考核学生的科研,也没有起到全面提升学生科研能力的作用。

  研究生导师组已经在国内外大学和研究所执行。实践证明,导师组对于学生的科研素质训练、研究内容和科研产出等有极大益处。根据统一安排,神经科学研究中心将从2016年入学的博士生起实行博士生导师组计划。

1、工作委员会

工作委员会负责导师组计划的执行和解释。针对导师组实行过程中的任何问题,工作委员会应开会(或邮件)讨论,投票并超半数通过有效。委员会成员由研究所PI选出,每四年换届。

2、导师组成员

要求2016年入学的神经生物学系博士生起实行导师组计划,包括2016年入学的普博、转博和直博生。非神经生物学系的研究生自愿参加。所有博士生应在考核前2-3个月确定导师组成员和负责人。每位学生的导师组成员应在3位以上(不包括导师),需具备博导资格,由博士生导师根据研究方向,从本所、本校或外校选择,并需得到博士生本人同意。导师组名单确定后,报工作委员会审核,避免参与指导的老师过于集中。

3、费用

导师组考核期间所有费用均由导师支出,博士生导师决定是否给予导师组酬金。

4、指导和评议方式

每名学生建立导师组,博士5年间选2次(比如开题和毕业投稿前各一次)召集导师组开会,开题前评议集中在5月份,毕业投稿前评议由博士生导师自己决定,其他年份可和导师组成员个别交流、征求意见。

5、具体汇报和指导内容

汇报内容根据培养进展决定,导师确定报告时间和内容,并组织汇报。具体内容包括学习、研究进展、开题报告、年度进展、报告技巧训练等。应给予导师组充分时间听取报告和提问(一般一小时以上)。评议时,导师在场并给予解释。

6、评议报告

汇报结束后,导师组应给出文字评议,针对学生进展指出优点和应改进地方,包括检查学生的实验记录本。导师组成员签字上交工作委员会。

7、评议记录的应用

博士生论文答辩前,工作委员会将检查所有导师组评议记录。只有完成两次或两次以上的导师组开会评议,方可由工作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签字盖章同意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