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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10-23    来源 :郭欣艳    阅读次数 :440

各位脑院研究生:

现将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需从2019-2020学年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获得者中产生。

1.请仔细阅读《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附件1,具体参评条件,以此为据。

2.请根据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名额分配请见医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分为校设和院设两个表格)

3.请所有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附件4,一式一份)。备注:如所评奖项由特殊要求,请根据奖项提交材料。

4.材料提交时间:

1)电子版材料:附件3+附件4+附件5,请于102912:00发至邮箱:yuanliu@zju.edu.cn邮件命名:单位+专项奖学金材料,如浙二-专项奖学金材料)。

备注:校设和院设奖学金分开汇总(即两个文件夹,文件夹里每个学生的材料单独整理成一个文件夹,以姓名+专项奖学金名称(如张三-庄氏奖学金)。



2)纸质版材料:请于102917:00交至医学院综合楼303(纸质材料所有签名必须“手签”)。

备注: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其中一份与“申请陈述表”单独整理;“专项奖学金申请表”的另一份材料与“评奖评优登记表”(研究生在系统中申请后下载打印)等材料一同递交(学生的所有材料一人一份归置)。

(总结:单位上交材料指:① “申请表”1+“陈述表”1;②“申请表”1+“登记表”1

二、特别提醒

1.宝钢奖学金相关要求详见通知: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40080&object_id=209147

2.请务必严格按照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执行(特别注意年级、专业要求)。若不按要求执行,后续因不符合协议和设奖单位要求而被取消资格的将不予补报,同时学校将视情况减少第二年奖学金名额。专项奖学金最终结果以设奖单位反馈和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名单为准。

3.工作进度安排

 附件1: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介绍和评选要求.doc

附件2:医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xlsx

附件3:专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docx

附件5: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情况汇总.xls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关于推荐2019年度院士博爱奖学金获奖候选人的函.pdf

时间节点

事项

备注

10.2110.30

开展评选工作,各单位上交材料


10.30

获评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完毕奖学金

提醒学生修改姓名拼音

11.2

医学院系统审核完毕


11.13

教育基金会材料归整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1份、申请陈述表1

11.13

学校评奖评优材料归整

专项奖学金申请表1份、评奖评优登记表1